第一章 總則
第 一 條 本公會名稱為「呆呆探險隊」,無簡稱(以下稱探險隊)。
第 二 條 探險隊依據線上遊戲「瑪奇」之公會制度所成立,為非營利性之網路虛擬群社團體。
第 三 條 探險隊宗旨為聯繫存在於「瑪奇」遊戲之玩家,
促進各玩家間交流活動,以相互扶持完成遊戲任務。
第 四 條 探險隊務包括下列事項:
一、制定「呆呆探險隊‧隊員守則」。
二、拓展並維持探險隊之榮譽。
三、維持公會頻道之秩序。
四、協助或指導隊員適應「瑪奇」之生態環境。
五、舉辦或協助其他符合探險隊宗旨之活動事項。
第 五 條 探險隊以存在於「台灣‧瑪奇‧安黛莉伺服器」之玩家為組織成員的範圍。
第 六 條 探險隊唯一官方網站為「小籃子的瑪奇生活日記」。
第 七 條 探險隊之主管機關為台灣遊戲橘子網路遊戲公司。
第二章 會員
第 八 條 凡贊同探險隊宗旨,設有「瑪奇」遊戲專用角色帳號者,得提出入隊申請,
經隊長與副隊長審核通過後成為隊員。
第 九 條 隊員有遵行「呆呆探險隊‧隊員守則」,擔任隊長所指派之職務,
以及符合「瑪奇」遊戲規範之義務。
第 十 條 隊員違反「呆呆探險隊‧隊員守則」時,得經隊長決議,予以警告或停權處分,
其危害探險隊權益情節重大者,得經隊長決議予以除名。
第 十一條 隊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為離隊:
一、超過六個月未曾上線,且未告知正副隊長原由者。
二、總隊員人數超過上限二百五十人,按徵召遞補隊員人數,
依最久未曾上線之隊員開始無條件剔除;但經告知正副隊長原由者除外。
第 十二條 隊員得無理由無條件逕行退隊,
日後若復請歸隊,隊長得從嚴審核,或不予同意,隊員不得異議。
第三章 組織及職權
第 十三條 探險隊以隊長為最高權力機構;副隊長為執行機構,並於遊戲期間行其職權;小隊長為監察機
構;正副隊長為專屬職權不得改選改任,隊員不得異議。
第 十四條 探險隊以小隊單位為內部自治制度,其小隊成員須聽從小隊長合理範圍內之指示行動。
第 十五條 隊員間得相互自由組織小隊單位,並經其協議設立小隊長一職,
向正副隊長報備後得行使小隊長職權;
未具小隊歸屬之隊員,暫屬正副隊長直接管轄。
第 十六條 隊員有發言權、表決權、選舉權、被選舉權與罷免權,得參加探險隊之各種活動,
及享有「瑪奇」遊戲內之其他法定權利。
第 十七條 初加入探險隊之隊員為見習隊員,具有發言權、得參加探險隊之各種活動,
及享有「瑪奇」遊戲內之其他法定權利,但無前項所列各種權利;
見習隊員於認可具有獨立能力後,自動成為正式隊員。
第 十八條 見習隊員必須遵從其引薦隊員合理範圍內之指導與指示,
並自動歸屬其引薦隊員之所屬小隊受其管轄。
第四章 附則
第 十九條 本章程未規定事項,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。
第 二十條 探險隊之「呆呆探險隊‧隊員守則」,由正副隊長訂定之,經公告後施行,變更時亦同。
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經探險隊官方網站公告後施行,變更時亦同。
訂閱:
張貼留言 (Atom)
0 篇回響:
張貼留言